博杰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博杰股份,证券代码:002975)于2024年11月14日、11月15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书面问询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2024年9月7日披露的《关于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减持了公司部分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 减持时间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均价 |
付林 | 2024年11月14日 | 34,000 | 32.6235元/股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君 | 2024年11月14日 | 95,000 | 31.6522元/股 |
2024年11月15日 | 25,000 | 35.4290元/股 |
除上述减持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不存在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