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杰股份: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2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6 月22 日上午9:15 至9:25,9:30 至11:30 和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6 年6 月22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科旺路66 号12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兆春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30人,代表股份72,128,15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的34.96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
2,代表股份70,213,8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4.03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4人,代表股份1,914,317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80%。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27人,代 表股份1,954,6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
3,代表股份40,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9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4人,代表股份1,914,31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80%。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深圳)律 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为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072,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9%;反对46,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5%; 弃权9,0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99,0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555%;反对46,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94%;弃权9,0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0%。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1 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放弃股东会表决权,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2 包括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包括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72,073,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1%; 反对45,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2%;弃权9,1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99,9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990%;反对45,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08%;弃权9,1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02%。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72,072,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3%;反对9,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弃权45,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99,3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09%;反对9,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47%;弃权45,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44%。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72,071,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8%;反对46,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9%; 弃权10,2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98,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46%;反对46,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90%;弃权10,2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64%。
(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72,071,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8%;反对46,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9%; 弃权10,2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98,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46%;反对46,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90%;弃权10,2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64%。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72,071,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8%;反对46,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9%; 弃权10,2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98,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46%;反对46,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90%;弃权10,2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64%。
(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72,073,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1%;反对45,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2%; 弃权9,1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99,9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990%;反对45,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08%;弃权9,1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02%。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72,073,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7%;反对45,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6%; 弃权9,1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99,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36%;反对45,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62%;弃权9,1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02%。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72,073,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7%;反对9,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弃权45,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99,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36%;反对9,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19%;弃权45,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44%。
(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72,073,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1%;反对9,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弃权45,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99,9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990%;反对9,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66%;弃权45,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44%。
(10)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72,054,9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85%;反对9,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弃权64,1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81,4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536%;反对9,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66%;弃权64,1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99%。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072,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9%;反对10,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弃权45,5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1%。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72,066,9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1%;反对6,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弃权54,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93,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665%;反对6,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20%;弃权54,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15%。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063,3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1%;反对10,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弃权54,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89,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33%;反对10,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52%;弃权54,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15%。
10、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984,2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0%;反对9,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弃权45,5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99,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36%;反对9,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70%;弃权45,5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93%。
回避表决情况:股东王兆春先生因涉及自身利益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073,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7%;反对9,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 弃权45,5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99,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36%;反对9,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70%;弃权45,5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9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唐永生律师、李心悦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并出具了《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 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