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玛精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3-039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及投票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1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9:15-15:00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公司A栋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晓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有17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90,151,8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265%。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0,764,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041%;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9,386,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24%;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4人,代表股份9,528,0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41,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9,386,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24%。
2、公司独立董事沈健、监事张启胜因工作安排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其余董事、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均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2.1.1《交易方式、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方》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2、审议通过2.1.2《交易对价及定价依据》;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3、审议通过2.1.3《支付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4、审议通过2.1.4《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5、审议通过2.1.5《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6、审议通过2.1.6《发行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7、审议通过2.1.7《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8、审议通过2.1.8《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9、审议通过2.1.9《股份锁定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10、审议通过2.1.10《定金》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11、审议通过2.1.11《标的资产交割》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12、审议通过2.1.12《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13、审议通过2.1.13《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14、审议通过2.1.14.1《业绩承诺》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15、审议通过2.1.14.2《业绩承诺补偿》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16、审议通过2.1.15《整体减值测试补偿》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17、审议通过2.1.16《超额业绩奖励》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18、审议通过2.1.17《少数股权收购》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19、审议通过2.1.18《违约责任》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20、审议通过2.1.19《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21、审议通过2.2.1《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股东陈晓敏、翁荣荣、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2.22、审议通过2.2.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股东陈晓敏、翁荣荣、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2.23、审议通过2.2.3《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股东陈晓敏、翁荣荣、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2.24、审议通过2.2.4《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股东陈晓敏、翁荣荣、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2.25、审议通过 2.2.5《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股东陈晓敏、翁荣荣、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2.26、审议通过2.2.6《股份锁定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股东陈晓敏、翁荣荣、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2.27、审议通过2.2.7《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股东陈晓敏、翁荣荣、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2.28、审议通过2.2.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股东陈晓敏、翁荣荣、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2.29、审议通过2.2.9《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股东陈晓敏、翁荣荣、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2.30、审议通过2.3《本次增资》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股东陈晓敏、翁荣荣、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股东陈晓敏、翁荣荣、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之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5、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9、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0,135,4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1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9%;反对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前述所有议案(议案1~议案19)均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王高平律师、梅彦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