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玛精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67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龚菊明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征集人龚菊明先生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龚菊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龚菊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龚菊明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Suzhou Cheersson Precision Industry Group Co., Ltd.
(3)股票简称:瑞玛精密
(4)股票代码:002976
(5)法定代表人:陈晓敏
(6)董事会秘书:谭才年
(7)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
(8)邮政编码:215151
(9)联系电话:0512-66168070
(10)传真:0512-66168077
(11)公司网址:www.cheersson.com
(12)电子信箱:stock@cheersson.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1)《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龚菊明,其基本情况如下:
龚菊明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学副教授。1983年8月至1988年10月任苏州大学商学院助教,1988年11月至2000年7月任苏州大学商学院讲师,2000年8月至2022年8月任苏州大学商学院副教授,2022年9月至今任苏州城市学院教学督导及苏州城市学院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资产评估教学工作。曾担任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独立董事龚菊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对《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征集人不接受与其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至2024年7月1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2日每天9:00-12:00、13:0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向公司证券法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法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①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法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谭才年、刘薇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
邮政编码:215151联系电话:0512-66168070传真:0512-66168077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聘请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7、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
委托无效。
征集人:龚菊明2024年6月28日
附件: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龚菊明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0 |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00 |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