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玛精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晓敏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董事长陈晓敏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根据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编制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