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玛精密: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08  瑞玛精密(00297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14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2025年2月6日,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35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2024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136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5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40,983,345.9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266,654.10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3日存入公司资金账户,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01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2024年8月6日,公司和持续督导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建设期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已投入 金额完成 比例
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43,080.6038,945.8866个月2022/03/062025/09/3030,258.8277.69%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4,480.794,480.7927个月2022/03/062022/06/304,463.1799.61%
合计47,561.3943,426.67---34,721.9979.96%

2022年8月,鉴于“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进行结项。同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89.77万元(含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

2024年2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截至2025年2月6日,公司已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2020年4月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305.0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出具了《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0703号),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4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出具了《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年5月8日,公司2023年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前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4

年4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截至2025年2月6日,公司尚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2020年4月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信用证等票据(以下简称“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出具了《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金额为11,585.28万元。

(六)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延期的情况

2023年8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林证券出具了《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延期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延期的公告》。

三、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12个月,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随之扩大。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缓解公司业务发展所面临的流动资金压力。以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限金额1亿元及最长期限12个月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1%计算,公司测算使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最多可以节省财务费用310万元。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合理且必要的。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1、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超过12个月,在12个月使用期限到期之前,款项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全部归还

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损害股东利益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国金证券出具的《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