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玛精密: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2026年5月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目录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1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3提案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二、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6
提案三、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10
提案四、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11提案五、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3
提案六、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5
提案七、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6
提案八、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0
提案九、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21
提案十、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24
提案十一、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6提案十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 29
提案十三、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33
提案十四、关于进一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34
提案十五、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38提案十六、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40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为维护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如下: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记方法及时全面的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当在出席会议登记日或出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发言人数超过十个人时,先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量多与少进行排序,数量多的在先。
五、在会议召开过程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的应经会议主持人的许可后,方可发言。
六、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两次,且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
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在出席会议登记日或出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并有针对性地集中解答。
八、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发言结束后,会议主持人即可宣布进行会议表决。
九、会议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十、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
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秩序。
十一、公司聘请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维护其他股东利益,公司不向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十三、全体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任何未经公司书面许可的对本次会议所进行的录音、拍照及录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主持人:董事长陈晓敏)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3:30;
2、网络投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
二、会议地点
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公司A栋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董事长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和代表股份数
2、律师审查出席股东参会资格
3、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
4、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 1.00 |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00 |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3.00 |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 4.00 |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 5.00 |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6.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7.00 |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8.00 | 《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9.00 |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10.00
| 10.00 |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11.00 |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12.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
| 13.00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14.00 | 《关于进一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15.00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16.00 |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问和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推选股东代表、律师参加计票和监票
、全体股东对以上提案进行投票表决
、休会,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监票人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统计表决结果(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董事签署股东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提案一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权,勤勉尽责,规范运作,全力保障公司业务稳健发展。结合2025年度实际经营业绩及2026年战略规划,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龚菊明、王明娣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龚菊明、王明娣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经核查后出具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部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及《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提案二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30Z1765】号),现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109,639,931.86 | 1,774,337,435.47 | 18.9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894,780.99 | -25,315,490.22 | 131.1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985,394.03 | -34,280,848.55 | 91.2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0,283,911.94 | -69,359,249.98 | 201.3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00 | -0.2100 | 128.5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00 | -0.2100 | 128.5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2% | -2.35% | 3.17% |
| 项目 | 2025年末 | 2024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084,038,654.63 | 2,366,623,688.60 | 30.3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452,638,549.27 | 773,124,825.68 | 87.89% |
二、公司的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同比增减 |
| 货币资金 | 784,385,316.91 | 102,731,868.60 | 663.53% |
| 应收账款 | 749,411,321.55 | 724,761,374.39 | 3.40% |
| 存货 | 425,817,145.64 | 403,697,165.92 | 5.48% |
| 投资性房地产 | 25,410,182.59 | 26,836,346.48 | -5.31% |
| 固定资产 | 586,736,398.81 | 552,394,110.04 | 6.22% |
| 在建工程 | 59,215,362.41 | 119,280,991.00 | -50.36% |
| 使用权资产 | 13,101,727.92 | 19,574,849.80 | -33.07% |
| 短期借款 | 330,162,681.38 | 148,250,603.23 | 122.71% |
| 其他应付款 | 82,324,499.78 | 8,266,612.44 | 895.87% |
合同负债
| 合同负债 | 9,007,446.21 | 5,587,379.62 | 61.21% |
| 长期借款 | 189,080,970.79 | 107,538,198.00 | 75.83% |
| 租赁负债 | 6,286,810.35 | 10,586,032.52 | -40.61% |
、货币资金2025年末余额较2024年末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公司完成定向增发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在建工程2025年末余额较2024年末下降50.36%,主要系本期汽车空气悬架系统及部件生产建设项目部分生产线安装完成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使用权资产2025年末余额较2024年末下降
33.07%,主要系本期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所致;
、短期借款2025年末余额较2024年末增长
122.71%,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5、其他应付款2025年末余额较2024年末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收购信征零件少数股东股权转让款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2025年末余额较2024年末增长
61.21%,主要系本期预收开发服务款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2025年末余额较2024年末增长
75.83%,主要系本年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减少所致;
8、租赁负债2025年末余额较2024年末下降40.61%,主要系本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赁款所致。
三、公司经营成果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同比增减 |
| 一、营业收入 | 2,109,639,931.86 | 1,774,337,435.47 | 18.90% |
| 二、营业总成本 | 2,086,271,221.11 | 1,755,823,734.92 | 18.82% |
| 其中:营业成本 | 1,740,073,986.71 | 1,418,791,352.76 | 22.64% |
| 税金及附加 | 13,084,040.60 | 10,224,157.68 | 27.97% |
| 销售费用 | 35,513,961.63 | 35,263,327.08 | 0.71% |
| 管理费用 | 165,110,371.02 | 164,915,027.91 | 0.12% |
| 研发费用 | 116,890,942.76 | 114,002,217.14 | 2.53% |
| 财务费用 | 15,597,918.39 | 12,627,652.35 | 23.52% |
| 其他收益 | 17,012,162.33 | 8,701,561.05 | 95.51% |
| 三、营业利润 | -6,743,669.83 | -19,515,279.64 | 65.44% |
| 四、利润总额 | -8,300,662.12 | -17,545,704.23 | 52.69% |
五、净利润
| 五、净利润 | -2,597,352.76 | -18,986,426.21 | 86.32%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894,780.99 | -25,315,490.22 | 131.19% |
| 2.少数股东损益 | -10,492,133.75 | 6,329,064.01 | -265.78% |
、2025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8.90%,营业成本同比增长
18.82%,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所致;
2、2025年度,财务费用同比增长23.52%,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2025年度,其他收益同比增长
95.51%,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025年度,营业利润同比增长
65.44%,利润总额同比增长
52.69%,净利润同比增长86.3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31.19%,主要系本期汽车及通讯领域业务的增长,公司精密结构件、汽车电子、通讯设备等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实现较大增长。
四、公司的现金流量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同比增减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27,685,445.11 | 1,442,354,340.81 | 19.7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57,401,533.17 | 1,511,713,590.79 | 9.6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283,911.94 | -69,359,249.98 | 201.3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6,765,428.98 | 111,931,403.56 | 93.6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2,955,758.34 | 191,515,435.27 | 63.4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190,329.36 | -79,584,031.71 | -20.8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96,128,190.79 | 466,940,523.34 | 198.9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84,865,720.27 | 367,035,448.86 | 86.5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1,262,470.52 | 99,905,074.48 | 611.94%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85,867,889.23 | -47,018,864.67 | 1558.71% |
1、2025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201.33%,主要系本期业务规模增长,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长及加大货款回收力度所致;
2、2025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93.66%,主要系本期收回投资收到现金增加所致;
3、2025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63.41%,主要系本期投资支付增加所致;
4、2025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198.99%,主要系本期收到定向
增发募集资金所致;
、2025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
86.59%,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2025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所致;
、2025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2024年度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和货款回收增加所致。
综上,2025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强,财务风险小。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提案三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09,639,931.86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94,780.99元,总资产达3,084,038,654.63元,净资产达1,452,638,549.27元。公司2025年度具体经营情况详见2026年
月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提案四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可供利润分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94,780.9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442,143.88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07,869,498.77元。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9,700,68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股转增
股,共计转增股本44,910,20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94,610,893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00 | 0.00 | 18,097,83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894,780.99 | -25,315,490.22 | 51,677,894.69 |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82,342,517.01 |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07,869,498.77 |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否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8,097,830.0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1,419,061.8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8,097,830.0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是?否 |
其他说明:基于上述指标,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合理性说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合法、合规、合理。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相匹配。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提案五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根据公司薪酬制度和人员薪酬标准,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后续制定的调薪和考核方案,结合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公司经营业绩及绩效考核情况,确定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为3,339,942.86元,具体如下:
姓名
| 姓名 | 职务 | 2025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元) |
| 陈晓敏 | 董事长、总经理 | 620,221.82 |
| 翁荣荣 | 董事 | 628,928.32 |
| 谭才年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812,450.00 |
| 龚菊明 | 独立董事 | 60,000.00 |
| 王明娣 | 独立董事 | 60,000.00 |
| 张启胜 | 职工代表董事 | 413,409.92 |
| 解雅媛 | 副总经理 | 744,932.80 |
| 合计 | 3,339,942.86 | |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适用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薪酬标准:
(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独立董事:参照国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整体津贴水平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独立董事的津贴发放标准为6万元/年(含税)。
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以其在公司的实际岗位和职务领取薪酬,根据公司薪酬体系、岗位职责和/或绩效考核体系综合确定薪酬方案,不另外就董事职务领取董事津贴。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绩效、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
中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三、其他规定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或个人自行缴纳;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一定比例的薪酬绩效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的发放、止付追索、考核与调整等操作事宜,按照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具体规定执行。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提案六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变更注册资本
1、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2025年
月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6,963,587股上市流通。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5年
月
日,上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集中行权股票已上市流通,上市流通数量为1,565,600股。综上,公司总股本由121,171,500股增加至149,700,687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21,171,500元增加至149,700,687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根据上述变更内容及登记机关指导意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117.15万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970.0687万元。 |
|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2,117.1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4,970.0687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提案七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2026年度拟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征零件”)、苏州全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信通讯”)和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普莱德(苏州)提供总额最高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额度,在最高限额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向信征零件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向普莱德(苏州)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向全信通讯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签署的协议为准,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任一时点的担保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前述子公司担保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一、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本次审议总额度(万元) | 本次审议总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 瑞玛精密 | 信征零件 | 100.00% | 56.23% | 2,815.00 | 9,185.00 | 12,000.00 | 8.26% | 否 |
| 瑞玛精密 | 普莱德(苏州) | 82.2581% | 103.29% | 0.00 | 5,000.00 | 5,000.00 | 3.44% | 否 |
| 瑞玛精 | 全信通讯 | 100.00% | 47.25% | 0.00 | 3,000.00 | 3,000.00 | 2.07% | 否 |
密
| 密 | ||||||
| 合计 | 2,815.00 | 17,185.00 | 20,000.00 | 13.77% | - |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296.295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726819680T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01年4月3日法定代表人:陈晓敏营业期限:2001年4月3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餐饮服务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新业路
号自编
栋
、
房、自编
栋
房股权结构:瑞玛精密持有其100%股权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资产负债表科目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588,038,566.22 |
| 负债总额 | 330,640,887.21 |
| 归母净资产 | 249,854,375.41 |
| 利润表科目 | 2025年度(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738,579,836.38 |
| 利润总额 | 3,512,214.99 |
| 净利润 | 8,972,414.84 |
注:表中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信征零件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普莱德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9,234.33160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C6LCNT5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23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陈宣澔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弹簧制造;弹簧销售;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佳胜路37号2幢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2.2581% | 7,595.985728 |
| 浙江大言进出口有限公司 | 14.5161% | 1,340.464811 |
| 黄亨桔 | 3.2258% | 297.881069 |
| 合计 | 100% | 9,234.331608 |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资产负债表科目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46,592,783.65 |
| 负债总额 | 254,701,262.30 |
| 净资产 | -8,108,478.65 |
| 利润表科目 | 2025年度(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40,605,075.78 |
| 利润总额 | -69,971,222.14 |
| 净利润 | -56,643,884.20 |
注:表中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普莱德(苏州)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苏州全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759660928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04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陈晓敏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移动通讯设备及其零部件;提供相关产品技术开发及维护服务;销售:电子元器件、注塑件、金属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自有厂房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佳胜路
号
幢股权结构:瑞玛精密持有其100%股权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科目
| 资产负债表科目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64,948,088.68 |
| 负债总额 | 30,685,715.71 |
| 净资产 | 34,262,372.97 |
| 利润表科目 | 2025年度(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16,268,593.54 |
| 利润总额 | 27,927,683.90 |
| 净利润 | 27,927,683.90 |
注:表中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全信通讯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普莱德(苏州)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应按持股比例同时提供担保,且普莱德(苏州)应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但普莱德(苏州)的其他股东均无法实现前述要求,鉴于普莱德(苏州)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因此,公司为普莱德(苏州)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普莱德(苏州)未提供反担保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财务风险可控。
担保方在被担保方申请银行授信、承兑汇票、信用证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条款由担保方、被担保方与银行等机构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融资余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提案八
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计划根据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发展资金充裕、满足经营及融资需求,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含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等值外币,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等;具体融资金额以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综合授信业务办理授权
为提高公司融资工作效率,在上述总额度内的综合授信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被授权人决定并签署办理授信事宜中产生的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将不再对单笔融资授信和融资另行审议。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提案九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目的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以及进出口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汇率波动较大。为降低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积极应对汇率市场变动带来的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英镑等。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授权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任一时点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包含银行信贷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4、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5、交易对方
银行等金融机构。
二、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
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降低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三、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2、为降低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减少汇兑损失;
3、为降低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风控部每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
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提案十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包含银行信贷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不涉及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交易目的
为降低生产经营中原材料及运输成本的价格波动风险,保证生产成本的相对稳定,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铜等金属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本事项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涉及大额资金占用,对公司资金使用不产生重大影响。
2、交易工具及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具有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期货交易所,开展铜等金属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相关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3、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
亿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亿元人民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包含银行信贷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期限前述授权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5、交易对象及场所有套期保值交易资格的金融机构,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场内交易场所。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市场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3、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资金风险: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当资金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时,所持有的头寸面临强制平仓的风险。
5、信用风险: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可能发生交易对手违约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期货交易以锁定成本、降低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公司及子公司将制定并严格遵循《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控制交易风险。
、设置专门人员持续跟踪公开市场价格及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审计部门对期货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三、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提案十一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6年度将与关联方苏州瑞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瓷新材料”)发生销售商品、提供租赁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2,000.00万元。公司2025年度与前述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
835.46万元。
一、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人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6年度预计金额 | 截至2026年3月31日已发生金额 | 2025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 瑞瓷新材料 | 销售商品 | 销售产品等 | 市场公允价格 | 450.00 | 0.00 | 36.08 |
| 销售设备及配件 | 市场公允价格 | 200.00 | 0.00 | 14.42 | ||
| 房屋租赁 | 出租厂房 | 市场公允价格 | 450.00 | 65.75 | 263.00 | |
| 代收水电费等 | 官方结算价格 | 900.00 | 158.28 | 521.96 |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5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2025年度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 苏州乾瑞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采购设备及配件 | 市场公允价格 | 8.12 | 100.00 | -91.88% |
| 瑞瓷新材料 | 房屋租赁 | 出租厂房 | 市场公允价格 | 263.00 | 500.00 | -47.40% |
| 代收水电费等 | 官方结算价格 | 521.96 | 800.00 | -34.76% | ||
| 销售商品 | 销售产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36.08 | 300.00 | -87.97% | |
| 销售设备及配件 | 市场公允价格 | 14.42 | 300.00 | -95.19% |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公司名称:苏州瑞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2255K6XD;住所: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道安路
号;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坚铿;注册资本:
8,925.2266万元整;成立日期:
2020年
月
日;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芯片封装用陶瓷基座及其先进新材料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陶瓷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
序号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苏州汉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9.0847% |
| 2 | 苏州瑞瓷技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6490% |
| 3 | 苏州瑞锦辉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1202% |
| 4 | 应辉杰 | 7.0142% |
| 5 | 陈晓敏 | 5.8012% |
| 6 | 麻陈舒 | 4.9478% |
| 7 | 苏州瑞锦锋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352% |
| 8 | 昆山元禾玉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168% |
| 9 | 翁荣荣 | 2.2016% |
| 10 | 苏州融晟先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692% |
| 11 |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原点芯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692% |
| 12 | 苏州融晟先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692% |
| 13 | 苏州苏创高新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953% |
| 14 | 苏州天使创新一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953% |
| 15 | 苏州瑞锦湘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427% |
| 16 | 苏州瑞锦骅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9277% |
| 17 | 苏州高新科创天使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5607% |
| 合计 | 100% | |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敏、翁荣荣直接或间接持有瑞瓷新材料49.5631%的股份,是其实际控制人,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瑞瓷新材料为公司关联方;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瑞瓷新材料总资产为19,538.55万元,净资产为15,332.18万元,2025年度,瑞瓷新材料营业收入为3,786.31万元,净利润为-2,249.74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瑞瓷新材料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和公司达成的协议内容,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作用。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通过公允、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提案十二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授权”),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授权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和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或者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
P1=P0-D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
P1=(P0-D)/(1+N)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派发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依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在限售期内由于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规定、要求以及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发行前若公司因分配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提案十三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修订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提案十四
关于进一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匹配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6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26,963,58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32,026,479.2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936,395.19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4,090,084.09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16935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金额 |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 1 | 汽车空气悬架系统及部件生产建设项目 | 43,914.00 | 35,914.00 | 35,914.00 |
| 2 | 座椅系统集成及部件生产建设项目 | 23,053.00 | 18,255.65 | 18,255.65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9,033.00 | 9,033.00 | 8,239.36 |
| 合计 | 76,000.00 | 63,202.65 | 62,409.01 | |
三、本次拟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具体情况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前述额度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四、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普莱德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德(苏州)”)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普莱德(苏州)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普莱德(苏州)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固定收益凭证等,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前述额度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在前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办理相关事宜。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授权董事长或由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现金管理,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根据闲置募集资金规定的投资品种范围,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风控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原因及合理性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建设具有周期性,资金将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进行投入。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调整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若该部分资金仅存放于活期账户,则收益水平较低,而通过现金管理则有望获得更高收益,从而提升公司整体财务效益,维
护股东利益。
七、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旨在控制风险,尽最大努力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提案十五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含下属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将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含下属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授权董事长或由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风险可
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现金管理,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根据闲置自有资金规定的投资品种范围,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信托机构、财富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风控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控制风险,尽最大努力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提案十六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审计费用并签订《业务约定书》。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案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