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预披露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0  安宁股份(002978)公司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

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7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39%)的股东成都紫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东投资”)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以所持公司股份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计划出借股份不超过4,01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近日收到紫东投资出具的《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转融通证券出借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成都紫东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紫东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7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39%,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出借股东:成都紫东投资有限公司

2、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原因:为使资产保值增值,提高资产运作效率,紫东投资拟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3、出借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4、计划参与股份数量:计划出借股份不超过4,01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如出借期间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回购等股本变动事项的,上述计划参与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5、参与期间:自本次转融通出借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

6、参与方式:转融通证券出借。

7、费率区间:在中国证券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则框架内,由紫东投资与借入人双方协商确定。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紫东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参与、如何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存在出借时间及出借数量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紫东投资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存在违反所作承诺的情形。

3、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紫东投资将在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首次开展和期限结束时及时函告公司相关进展情况。鉴于转融通证券出借周期较短,为保证出借人业务的灵活性,在开展业务期间,在紫东投资转融通证券出借公司股份数量余额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时,除涉及权益变动报告书外,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公司将持续跟踪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紫东投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成都紫东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