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宁股份”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安宁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75号)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70,989,95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4.00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03,758,99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0,048,103.7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3,710,888.2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26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4CDAA1B0455》号验资报告。公司及子公司攀枝花安宁钛材科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1 | 年产6万吨能源级钛(合金)材料全产业链项目 | 720,000.00 | 170,375.90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合计 | 720,000.00 | 170,375.90 | |
公司将相关募集资金投向“年产6万吨能源级钛(合金)材料全产业链项目”的钛渣生产环节和四氯化钛生产环节,以及与该两个环节配套的公用工程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拟投入募集资金占项目投资总额的23.66%。该项目的其余生产环节等建设内容,则通过公司自筹资金予以解决。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生产环节 | 建设内容 | 投资总额 |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 1 | 钛渣生产环节 | 高钛渣车间 | 47,020.13 | 47,020.13 | 27,605.71 |
| 2 | 四氯化钛生产环节 | 四氯化钛车间 | 43,029.68 | 43,029.68 | 25,723.99 |
| 3 | 氯碱车间 | 29,061.58 | 29,061.58 | 16,192.29 | |
| 4 | 海绵钛生产环节 | 海绵钛车间 | 172,490.17 | - | - |
| 5 | 破碎加工车间 | 16,658.99 | - | - | |
| 6 | 钛锭生产环节 | 熔锻车间 | 193,698.00 | - | - |
| 7 | 其他 | 公用工程 | 90,713.39 | 36,616.76 | 19,685.70 |
| 8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50,712.35 | 14,647.76 | 11,790.50 | |
| 9 | 工程预备费 | 34,285.71 | - | - | |
| 10 | 建设期利息 | 23,100.00 | - | - | |
| 11 | 铺底流动资金 | 19,230.00 | - | - | |
| - | 合计 | 720,000.00 | 170,375.90 | 100,998.20 |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6年
月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0,998.2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65,888.1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暂未使用,主要系工程建设进度、结算进度及质保金约定所致。随着建设项目逐步完成竣工结算,并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募集资金将进一步使用。
截至2026年
月
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 序号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金额(元) |
| 1 | 招商银行成都蜀都中心支行 | 128915360110002 | 305,119,733.37 |
| 序号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金额(元) |
| 2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县支行 | 951043013000380555 | 146,092,767.28 |
| 3 | 交通银行攀枝花新源路支行 | 514514007013000101203 | 195,494,161.17 |
| 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县支行 | 22147101040017998 | 556,761.80 |
| 5 | 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支行 | 13370120000067424 | 840,256.98 |
| 6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 | 73010078801700004463 | 399,846.19 |
| 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金?苑支行 | 115887824361 | 9,548,251.37 |
| 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支行 | 51050110648100000594 | 788,138.70 |
| 9 | 浙商银行凉山分行 | 6840000010120100060586 | 14,484.25 |
| 1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支行 | 2302329129100173565 | 13,892.41 |
| 1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 | 648912941 | 13,582.64 |
| 1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易支行 | 2302329129100173441 | 0.41 |
| 合计 | 658,881,876.57 | ||
注:上述金额包含相关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金额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募投项目首次延期的具体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建设环节多,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长。在建设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设计方案和设备选型进行了优化和调整,且部分定制化设备供货周期较长,对项目建设进程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
为了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年产
万吨能源级钛(合金)材料全产业链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
月
日延期至2026年
月
日。受供应商
交货周期影响,预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钛锭生产环节的EB炉将于2026年年底前安装完成,相关生产环节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2、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具体情况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展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决定在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再次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调整后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10月31日。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年产6万吨能源级钛(合金)材料全产业链项目”整体建设环节多,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长,目前主体设施建设和设备安装基本完成,已全面进入调试阶段。募集资金投入的钛渣和四氯化钛等生产环节总体建设和调试进度处于前列,但项目的投产运行依赖于全环节调试完毕,各环节密切配合才能顺利实现生产任务。
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与效益,秉持审慎投资原则,公司合理控制了项目建设与资金投入节奏,相应延长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周期。除以上调整外,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作出
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6年6月30日延期至2026年10月31日。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中信证券对安宁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 保荐代表人: | |
| 叶建中 |
杨家旗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