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赛智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9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又称“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8日)的总股本306,665,58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965,957股)后的总股本303,699,6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此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443,955.12元。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如下: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包含已回购股份)×10,即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1.188394元=36,443,955.12元÷306,665,583股×10。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88394元/股。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注: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公司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3、本次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8日)的总股本306,665,58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965,957股)后的总股本303,699,6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2,965,957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将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7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7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2*****949 | 李卫平 |
2 | 02*****892 | 施慧敏 |
3 | 08*****806 | 深圳市雷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4 | 08*****769 | 宿迁和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5 | 08*****803 | 厦门雷赛智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7月11日至登记日2024年7月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依据《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中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 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20.07元/份调整为19.95元/份。公司将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依据《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如下: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包含已回购股份)×10,即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1.188394元=36,443,955.12元÷306,665,583股×10。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88394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3157号南山智谷产业园B座20层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向少华、左诗语
咨询电话:0755-26400242
传真电话:0755-26906927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