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赛智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9  雷赛智能(002979)公司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18 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18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18 日 (星期一)即上午9:15 至9:25、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6 年5 月18 日(星期一)上午9:15 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 年5 月13 日(星期三)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智谷研发楼B 栋20 层会 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卫平先生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9 人,代 表股份145,316,99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0074%。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6 人,代表股份140,844,41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44.591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3 人,代表股份4,472,57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1.4160%。

3、出席本次会议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252 人,代表股份11,228,99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551%。

出席和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广东华商律 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 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45,303,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 反对1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弃权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同意11,215,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0%;反对1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7%;弃权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二)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145,303,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6%; 反对1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弃权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同意11,215,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0%;反对1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7%;弃权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三)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45,302,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9%; 反对1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弃权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同意11,214,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91%;反对1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6%;弃权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四)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145,299,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 反对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弃权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同意11,211,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33%;反对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5%;弃权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45,301,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1%; 反对1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同意11,213,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4%;反对1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3%;弃权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34,811,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2%; 反对1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弃权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同意11,213,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1%;反对1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7%;弃权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57,318,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1%; 反对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8%;弃权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同意11,208,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19%;反对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3%;弃权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8%。

(八)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145,299,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3%; 反对1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同意11,211,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86%;反对1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6%;弃权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8%。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01 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57,712,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1%; 反对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弃权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59%。

同意11,212,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3%;反对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4%;弃权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3%。

9.02 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120,939,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4%; 反对1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弃权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32%。

同意11,211,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33%;反对1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0%;弃权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

9.03 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145,299,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8%; 反对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弃权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27%。

同意11,211,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4%;反对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9%;弃权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145,299,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 反对1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24%。

同意11,211,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33%;反对1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6%;弃权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

以上若出现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原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峻珲律师、黄俊伟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9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