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昌: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份1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53%)的股东深圳市华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聚企业”)、深圳市华航机械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航机械”),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2,727,0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5,454,19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华聚企业、华航机械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华聚企业 | 7,000,000 | 5.13% |
华航机械 | 6,000,000 | 4.40% |
合计 | 13,000,000 | 9.53%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
华聚企业、华航机械系公司上市前骨干员工的股权激励持股平台,相关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且投资入股期限近六年,期间也从未变现,本次减持系部分员工改善生活需要,有利于激励骨干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造价值。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
华聚企业、华航机械拟合计减持8,181,29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拟减持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