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昌: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胡晓宇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胡晓宇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负责的工作已顺利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辞职后,胡晓宇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胡晓宇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万股,其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万股,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上述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其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胡晓宇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胡晓宇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相关人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