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昌: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及被动稀释比例超过1%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22  华盛昌(00298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3-043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及被动稀释比例超过1%的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公司股东东台华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聚企业”)、东台华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航企业”)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部分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2023年6月21日,公司收到华聚企业、华航企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华聚企业、华航企业于2023年6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其各持有的公司股票136.35万股,各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96%,合计减持公司股票

272.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93%。

2023年3月,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33,333,400股增至136,354,900股,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综上,截止2023年6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剑敏及其一致行动人华聚企业、华航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总数82,273,000股,持股比例为60.34%。

上述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变动合计达到3.4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东台华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东台经济开发区中欧产业园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东台华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东台经济开发区中欧产业园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3袁剑敏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6月21日
股票简称华盛昌股票代码002980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被动稀释1.41
A股136.350.99996
A股136.350.99996
合 计/3.41(含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被动稀释)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不适用)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袁剑敏合计持有股份7,20054.00007,20052.803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80013.50001,80013.2008
有限售条件股份5,40040.50005,40039.6025
华聚企业合计持有股份7005.2500563.654.133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005.2500563.654.1337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华航企业合计持有股份6004.5000463.653.400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004.5000463.653.400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上述合计合计持有股份8,50063.75008,227.360.337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10023.25002,827.320.7349
有限售条件股份5,40040.50005,40039.6025
说明:本次变动前占总股本比例按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前公司总股本133,333,400股计算;本次变动后占总股本比例按公司最新总股本136,354,900股计算。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华聚企业、华航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727,0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5,454,19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 本次实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华聚企业、华航企业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华聚企业、华航企业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是□ 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1.股东深圳市华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华航机械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公司名称为东台华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台华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以上表格中股数、股权比例若存在误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