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昌:董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10月24日下午15:0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程鑫先生、独立董事庄任艳女士、浦洪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袁剑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