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09  华盛昌(00298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2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2.15万股,回购价格为17.67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6,354,900股减少至133,333,40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为准),注册资本将由136,354,900元减少至133,333,400元(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

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五区19栋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4年3月9日起45天内8:30-11:30;13:00-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陈碧莹

4、联系电话:0755-27353188

5、电子邮箱:chenbiying@cem-instruments.com

6、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