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昌: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3月13日下午14:0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程鑫先生、独立董事庄任艳女士、浦洪先生、李学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袁剑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任欢女士已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季弘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并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