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8-15  华盛昌(00298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4-057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华盛昌(惠州)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华盛昌”)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2024年7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华盛昌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银行”)申请2亿元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为5年。惠州华盛昌将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作为抵押,公司对上述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亿元。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办理担保相关的全部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惠州华盛昌与银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向银行申请贷款不超过1.5亿元,贷款期限自2024年7月31日起至2029年7月31日止。惠州华盛昌以其持有的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抵押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

1.5亿元。公司与银行签订《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1.5亿元。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华盛昌(惠州)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8日

3、注册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新华大道333号

4、法定代表人:袁剑敏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电子产品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8、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3,671.9033,207.56
负债总额24,307.2923,829.3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
流动负债总额24,304.4023,826.41
或有事项00
其中:担保00
抵押00
诉讼与仲裁事项00
净资产9,364.619,378.26
项目2023年度(经审计)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00
利润总额319.0318.20
净利润239.2713.65

9、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担保金额:1.5亿元

2、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债权本金金额1.5亿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延迟履行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之和。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限: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的对外担保仅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本次担保

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2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惠州华盛昌与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2、公司与银行签订的《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