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昌: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8月21日下午15:0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程鑫先生、独立董事庄任艳女士、浦洪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袁剑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上述现金管理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