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昌:监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孝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