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昌:董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袁剑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