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结项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结项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已完成募集资金承诺投资,该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现公司对该项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结项,后续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继续投入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89元,本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96,334,326.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相关发行费用42,067,924.4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4,266,401.5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7日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131号”《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4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万元) | 调整后投资总额 (万元) |
1 | 华盛昌仪器仪表巴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是 | 19,659.00 | 6,000.00 |
2 | 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5,944.00 | 15,944.00 |
3 | 国内运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是 | 5,568.00 | 611.88 |
4 | 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 | 是 | - | 19,672.83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255.64 | 4,255.64 |
合计
合计 | 45,426.64 | 46,484.35 |
二、本次结项项目前期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盛昌仪器仪表巴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将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调整为6,000.00万元,另外,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内运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将尚未投入上述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18,943.82万元(含银行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项目“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建设,实施主体为公司惠州全资子公司。该次变更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6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三、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存续状态 |
1 | 华盛昌(惠州)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 752901094510901 | 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 | 存续 |
2 | 华盛昌(惠州)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深圳红荔支行 | 443066041013008039806 | 存续 |
四、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0,203.96万元,尚有资金余额50.99万元,后续将支付该项目尚未达到相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尾款。(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加余额与调整后的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存在的差异为银行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
本募投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基本使用完毕,待支付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监管,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再行支付。待全部支付完毕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会予以注销。该专户注销完成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将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