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暨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查股网  2024-04-24  朝阳科技(002981)公司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暨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宁波鹏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本公司股份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29%)的股东暨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宁波鹏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珠海健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不超过96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不超过1,92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暨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宁波鹏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鹏辰”)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减持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名称:宁波鹏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持股情况:宁波鹏辰持有公司股份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企业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88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不超过96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不超过1,92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在减持区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得减持。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发行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相应调整);

7、截至本公告日,宁波鹏辰严格履行了其在《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宁波鹏辰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宁波鹏辰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宁波鹏辰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市)》中规定的公司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形。

4、宁波鹏辰承诺,在减持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对证券交易所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宁波鹏辰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