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朝阳科技,证券代码:002981)连续两个交易日内(7月8日、7月9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同日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自主行权提示性公告》”),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同日披露的《自主行权提示性公告》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拟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半年度财务数据正在核算中,如经财务部门初步核算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需要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不存在将未公开的半年度业绩信息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送的核实函及回函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