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科技: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2026 年3 月31 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当前公 司股份总数137,486,11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6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22,960,181.21 元(含税),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1.13%,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 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7,486,115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67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 (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 1.503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334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167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5 月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5 月2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5 月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5 月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69 广东健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 02*****758 郭丽勤
3 08*****667 宁波鹏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5 月15 日至登记日:2026 年5 月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 予、回购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东莞市企石镇江南大道17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袁宏、蔡文福
咨询电话:0769-86768336
传真电话:0769-86760101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