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佳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现场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喻自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00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按照回购金额上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数量约为888,889 股至 1,777,77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为0.87%至1.7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三、备查文件
1、《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