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佳股份: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22  湘佳股份(002982)公司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唐善初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唐善初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任后,唐善初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唐善初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善初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42,380股。唐善初先生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规定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唐善初先生在任职财务总监期间对公司财务工作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财务总监聘任的情况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治权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治权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确认李治权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治权先生具备担任财务总监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同意聘任李治权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附:李治权先生简历李治权,男,1989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3年7月至今历任湘佳股份食品事业部浙江区财务主管、湘佳股份食品事业部重庆区财务主任、湘佳股份食品事业部湖南区财务副经理、湘佳股份食品事业部结算部经理、湘佳股份食品事业部财务部高级经理、湘佳股份食品事业部财务副总经理,现任湘佳股份财务总监。

李治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