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佳股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股网  2024-09-19  湘佳股份(002982)公司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布前6个月内(即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8月3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进行回购公司股票的情形外,另有合计10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其余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经公司核查,前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系其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在自查期间,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上述10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也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