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瑞达: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会议由苏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1)。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2)。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自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公司2023年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