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瑞达: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6-27  芯瑞达(002983)公司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6日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6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 15:00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公司 办公楼C栋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友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 称“股东”)共有99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57,576,6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0.7820%。其中:

(1) 现场会议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 156,554,6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229%。

(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股东96人,代表股份1,022,0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91%。

(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97人,代表股份 3,184,9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162,8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15%。通 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6人,代表股份1,022,0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591%。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现场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568,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 反对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5,5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76,7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25%;反对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8%;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委派许子庆、梁辰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 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