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麒麟: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05  森麒麟(002984)公司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月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公司股东新疆恒厚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恒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7,6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8%;股东新疆鑫石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鑫石”)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25,006,7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新疆恒厚、新疆鑫石出具的《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新疆恒厚、新疆鑫石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新疆恒厚、新疆鑫石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新疆恒厚、新疆鑫石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新疆恒厚、新疆鑫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森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瑞森创盈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274,7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8%;新疆恒厚、新疆鑫石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22年6月22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129,5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新疆恒厚、新疆鑫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763,8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新疆 恒厚合计持有股份7,650,0001.187,650,0001.18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7,650,0001.187,650,0001.1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新疆 鑫石合计持有股份25,006,7303.8525,006,7303.85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25,006,7303.8525,006,7303.8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疆瑞森创盈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0股。

2、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数量、减持价格未违反新疆恒厚及新疆鑫石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新疆恒厚及新疆鑫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新疆恒厚及新疆鑫石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新疆恒厚、新疆鑫石出具的《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