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麒麟: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3-051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携手共促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在综合考量公司未来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及近期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等因素的基础上,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8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9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2年12月1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公司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2023年6月2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205,5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最高成交价为31.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71元/股,成交总金额157,499,657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40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方案实施情况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实施期间等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面临的风险
本次回购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增减持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及对未来发展的信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增持期间 | 增持数量(股) | 增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已增持股份 持股成本 (元/股) |
1 | 秦龙 | 董事长(实控人) | 2023年2月22日首次增持之日起3个月内 | 1,670,000 | 0.26 | 32.19 |
2 | 林文龙 | 董事、总经理(5%以上股东) | 2023年2月22日首次增持之日起3个月内 | 1,213,559 | 0.19 | 31.56 |
3 | 秦靖博 | 董事、副总经理 | 2023年2月22日首次增持之日起3个月内 | 631,540 | 0.10 | 31.66 |
4 | 金胜勇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2023年2月22日首次增持之日起3个月内 | 639,800 | 0.10 | 31.26 |
上述人员的增持行为与本次回购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发布回购方案时尚未有明确计划,系后续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间,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提振投资者信心做出的独立决策。上述增持行为已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回购实施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2022年12月16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27,347,270股的25%(即6,836,817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5,205,569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