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麒麟: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中的相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关于聘任Philippe OBERTI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事项的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经审查相关材料,充分了解Philippe OBERTI先生的个人履历及工作情况,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聘任的Philippe OBERTI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Philippe OBERTI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徐文英、宋希亮、李鑫
2023年9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