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麒麟: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7日在青岛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4日以通讯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现场参加董事4名,董事许华山女士、王宇先生,独立董事丁乃秀女士、谢东明先生、李鑫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秦龙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及发展态势良好,特别是伴随摩洛哥项目的顺利开工、持续发力高端研发领域,公司未来发展可期,正在稳步向“创世界一流轮胎品牌,做世界一流轮胎企业”愿景迈进,但是近期受到二级市场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价值被严重低估,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股东权益及公司价值,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树立公司良好资本市场形象,在综合考量公司未来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
来盈利能力及近期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为了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根据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1)。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