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麒麟: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4.73元/股。
一、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3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38,777,253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500,000股后的736,277,2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10元人民币现金,每10股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股,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738,777,253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33,288,154股。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披露了《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确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4月19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期为2024年4月19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尚未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股份价格的调整
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2
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权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即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35元/股调整为24.73元/股。
公司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计算公式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2、具体测算
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为35元/股,以截止2024年4月18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738,777,253股为准,剔除已回购股份2,500,000股后的736,277,253股参与本次的权益分配。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736,277,253×0.41)÷738,777,253=0.4086125
流动股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736,277,253×0.40)÷738,777,253=0.3986464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35-0.4086125)+0×0.3986464]÷(1+0.3986464)≈24.73元/股
三、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4.73元/股测算,回购股份
数量为1010.9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7%。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4.73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606.5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2%。此次除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后续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实施股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