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新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倪毓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股东倪毓蓓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43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公司于2023年8月7日收到股东倪毓蓓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8月5日,股东倪毓蓓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日,股东倪毓蓓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注1】 | 股数 (股)【注2】 | 占总股本比例(%)【注3】 | ||
倪毓蓓 | 合计持有股份 | 9,738,750 | 4.27 | 13,634,250 | 4.27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9,738,750 | 4.27 | 13,634,250 | 4.2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注1:以2023年1月6日公司总股本228,151,400股为基数计算。 注2:公司于2023年7月4日实施完成2022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后,倪毓蓓持有公司股份相应变为13,634,250股。 注3:以2023年7月4日公司总股本319,411,960股为基数计算。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倪毓蓓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及实施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截至2023年8月5日,股东倪毓蓓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其本次减持股份遵守了2023年1月7日《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实际未减持。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倪毓蓓)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