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新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6  宇新股份(002986)公司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在公司92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栋良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谭良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及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65.5万股调整为91.7万股、授予价格由10.59元/股调整为7.21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属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同意以2023年9月1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8名激励对象授予91.7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21元/股。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08)。

3、《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授予日)》。

4、《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依据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相应调整,同意将首次授予部分的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840.7万股,将首次授予部分的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7.21元/股。前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9)。

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三人主动离职,其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拟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8.41万股(调整后),回购价格为7.21元/股(调整后)。该回购注销事宜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事宜,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9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