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新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新股份”)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借贷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2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担保方式为公司连带责任担保,包括且不限于保证担保、质押担保及不动产抵押担保等。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内可根据实际需求对各子公司担保额度进行相互调剂。该预计额度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前述事项已经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0日、2023年5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事项的公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在确保运作
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从60亿元增加至76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8.4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5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包括且不限于保证担保及不动产等抵押、质押担保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内可根据实际需求对各子公司担保额度进行相互调剂。该预计额度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前述事项已经2024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1日、2024年3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1、基于子公司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科新材”)项目建设需要,公司于近日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牵头行及代理行、以下简称“工行惠州”)、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参与行、以下简称“中行惠州”)、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参与行、以下简称“民生惠州”)申请固定资产银团贷款,贷款本金为人民币220,000万元。公司为该固定资产银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与工行惠州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200800231-2024年滨海(保)字0009号),该担保的主合同为博科新材与银团签订的《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银团贷款合同》(合同编号:0200800231-2024-000001)。
2、基于子公司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宇新化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宇新化工向中行惠州申请的人民币2,000万元新增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授信额度对应主债权由公司与中行惠州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GBZ336710120230040)担保,担保合同于2023年10月10日签订,保证期间为2023年9月22日-2029年12月31日。
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
度范围内,公司为子公司的信贷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已经使用的担保额度及可用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最高担保额度 | 其中: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宇新股份 | 宇新化工 | 100% | 26.10% | 67,500 | 2,000 | 24.62% | 是 |
宇新股份 | 宇新新材 | 70% | 79.08% | 179,200 | 65.35% | 是 | |
宇新股份 | 博科新材 | 96.80% | 80.83% | 309,900 | 220,000 | 113.02% | 是 |
宇新股份 | 与新贸易 | 100% | 57.68% | 10,000 | - | 3.65% | 是 |
注:上表中“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及“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以2023年9月30日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对宇新化工的担保金额为67,500万元,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可用担保额度为65,500万元,经额度调剂后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公司对宇新新材的担保金额为179,200万元,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可用担保额度为209,2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30,000万元;公司对博科新材的担保金额为309,900万元,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可用担保额度为354,100万元,经额度调剂后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42,200万元;公司对与新贸易的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可用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
三、授权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公司自2024年3月7日至本公告日,授权担保额度调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额度调入方 | |||||
单位名称 | 预计担保额度 | 调入额度 | 调剂后担保额度 | 担保总额 | 剩余担保额度 |
宇新化工 | 65,500 | 2,000 | 67,500 | 67,500 | 0 |
额度调出方 | |||||
单位名称 | 预计担保额度 | 调出额度 | 调剂后担保额度 | 担保总额 | 剩余担保额度 |
博科新材 | 354,100 | 2,000 | 352,100 | 309,900 | 42,200 |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696422825X注册地址: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电厂路2号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9年10月26日法定代表人:张东之与上市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甲基叔丁基醚、乙酸仲丁酯、丙烷、硫酸、正丁烷、甲醇、碳四混合物、液化气、丙烯、异辛烷、重组分(戊烷发泡剂)、2-丙醇、乙酸甲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本公司技术的转让与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时间 | 资产总额(万元) | 负债总额(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备注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103,360.75 | 21,820.85 | 81,539.90 | 511,181.01 | 49,114.07 | 43,263.27 | 数据已经审计 |
2023年9月30日/2023年1-9月 | 165,345.89 | 43,160.66 | 122,185.23 | 398,194.24 | 45,348.75 | 39,565.11 | 数据未经审计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3MA55F9BQXA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白花镇联丰村、谟岭村地段、秧脚埔地段注册资本:12.5亿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20年10月23日法定代表人:胡先君与上市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1,000.00 | 96.80 |
李玉国 | 1,600.00 | 1.28 |
惠州博科汇富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00.00 | 0.96 |
惠州博科汇金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00.00 | 0.96 |
合计 | 125,000.00 | 100.00 |
经营范围: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时间 | 资产总额(万元) | 负债总额(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备注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94,511.31 | 80,019.28 | 14,492.03 | 3.29 | -3,789.18 | -3,789.18 | 数据已经审计 |
2023年9月30日/2023年1-9月 | 158,274.78 | 127,935.84 | 30,338.94 | 1,325.54 | -4,975.54 | -4,975.54 | 数据未经审计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五、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博科新材提供担保与工行惠州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0200800231-2024年滨海(保)字0009号)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2024年3月1日至2034年3月1日期间,在人民币220,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工行惠州依据与博科新材签订的《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银团贷款合同》(编号:0200800231-2024-000001)享有对博科新材的债权。
(2)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3)保证期间:债权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为宇新化工提供担保与中行惠州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GBZ336710120230040)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2023年9月22日至2029年12月31日期间,中行惠州与宇新化工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其它授信业务以及其修订或补充而享有的宇新化工的债权。
(2)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3)保证期间: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博科新材与工行惠州等签署的《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银团贷款合同》主要内容
(1)借款人: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2)贷款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牵头行、代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参与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参与行)组建的贷款银团
(3)借款金额:总额度人民币22亿元,不可循环使用。
(4)借款期限:10年,自首次提款日起算;若为分期提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算。设有宽限期,为3年,自首次提款日起至满36个月之日止且不超过项目技术建设期。
(5)担保方式:本合同属于保证人宇新股份与贷款人签订的编号为0200800231-2024年滨海(保)字0009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主合同,由其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本合同属于担保人博科新材与贷款人签订的编号为0200800231-2024年滨海(抵)字0002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的主合同,由其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支持子公司发展、满足其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与新贸易、宇新化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宇新新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宇新新材也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均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实施有效的监控与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此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66,600万元(不含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73,963.10万元(不含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245,034.80万元)的比例为71%;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本次担保相关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