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新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国庆)

查股网  2024-04-22  宇新股份(002986)公司公告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国庆)

本人作为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3次,其中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2次、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11次;共召开股东大会7次。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会议,本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2023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通讯/传真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李国庆13112005

在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均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前收悉并充分了解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审议议题的讨论,就本人所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依法依规对相应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负责的态度,本人在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独立、客观的审议后,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下列事项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含事前认可意见):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发表意见事项
2023-01-1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的独立意见

2、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

订稿)的独立意见

2023-02-1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限制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独立意见
2023-02-1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2-2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独 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 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独立意见
2023-04-2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独立意见
2023-07-0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五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2023-09-1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 独立意见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独立意见 3、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 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 意见
2023-10-2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意见(含事前认可意见)已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具体内容请查阅相关公告。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日常提名委员会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对公司董事会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高管人员提名的选聘程序提供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专业意见。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日常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计划、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同时对审计专项报告进行审查、审阅公司财务报表,掌握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四、日常工作情况

1、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深入沟通,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充分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讨论,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

2、2023年度,本人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同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客观、严肃的

督促与考察;针对涉及到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商议与评估,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2023年度,本人持续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并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障股东的知情权。

4、2023年度,本人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变化,注重加强自身学习,及时掌握最新政策,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和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事项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所行使特别职权情况如下: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向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公司提供了有效保障并给予了大力支持,本人深表感谢。2024年,本人将继续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李国庆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