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新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陈爱文、李国庆、陈海波、曾斌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胡先念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