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新股份: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7-09  宇新股份(002986)公司公告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人”)作为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新股份”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宇新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02号)同意,公司向13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4,065,792股,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1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20,328,960股增至384,394,752股。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限售期(月)

1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516,778 62 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11,409,395 6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453,422 64 吕大龙 6,711,409 65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22,818 66 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355,704 67 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3,154,362 6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85,906 69 董卫国 2,685,234 610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84,563 611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84,563 612 井冈山鼎睿一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684,563 61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17,075 6

合计

64,065,792-

本次发行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4年1月10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发行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需要对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事项。

本次发行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84,100股,公司总股本由384,394,752股变更为384,210,652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本次发行时承诺,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前述承诺,

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生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10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4,065,792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

为27.1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6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13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有限售股份数量(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516,778 12,516,778 5.31% 3.26%

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11,409,395 11,409,395 4.84% 2.9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453,422 7,453,422 3.16% 1.94%4 吕大龙 6,711,409 6,711,409 2.85% 1.75%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22,818 4,422,818 1.88% 1.15%

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355,704 3,355,704 1.42% 0.87%

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3,154,362 3,154,362 1.34% 0.8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85,906 2,885,906 1.22% 0.75%9 董卫国 2,685,234 2,685,234 1.14% 0.70%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84,563 2,684,563 1.14% 0.70%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84,563 2,684,563 1.14% 0.70%

井冈山鼎睿一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684,563 2,684,563 1.14% 0.7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17,075 1,417,075 0.60% 0.37%合计 64,065,792 64,065,792 27.18% 16.67%注:“本次解除限售股数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中的无限售条件股份为本次解除限售前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股)

本次变动后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48,493,422 38.65% -64,065,792 84,427,630 21.97%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35,717,230 61.35% 64,065,792 299,783,022 78.03%股份总数 384,210,652 100.00% - 384,210,652 100.00%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2024年6月28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宇新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孙文乐

郭明新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