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北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报告
股票简称:京北方 股票代码:002987
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二〇二四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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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4年7月20日出具的《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4〕120025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京北方”)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相关方对《落实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使用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宋体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楷体(加粗) | 涉及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 |
本回复报告中若出现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或部分比例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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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问题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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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不超过45,093.57万元,其中30,380.06万元投向金融数字化解决方案研发及迭代项目,14,713.51万元投向数智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中用于场地投入的金额为35,462.02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78.64%,主要为自建房屋,缓解发行人现有办公场地较为紧张的情形。请发行人结合募投项目的名称、概算、项目具体投资内容及进展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的明细情况,说明项目名称与募集资金拟投入实质内容是否匹配,并作重大事项提示,同时根据募集资金投入的实际情况完善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项目名称与募集资金拟投入实质内容相匹配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3,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
1 | 盘庚测试云建设项目 | 8,797.16 | 6,997.16 |
2 | 金融数字化解决方案研发及迭代项目 | 71,555.08 | 60,555.08 |
3 | 数智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6,190.67 | 29,190.67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6,257.09 | 16,257.09 |
合计 | 132,800.00 | 113,000.00 |
2024年5月7日,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额进行调整,其中,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由申报时的132,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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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调整为97,056.99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额由申报时的不超过113,0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45,093.57万元(含本数)。调整后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
1 | 金融数字化解决方案研发及迭代项目 | 63,460.48 | 30,380.06 |
2 | 数智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3,596.51 | 14,713.51 |
合计 | 97,056.99 | 45,093.57 |
(二)募投项目投资明细及进展情况
1、金融数字化解决方案研发及迭代项目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63,460.48万元,其中项目场地投入21,880.18万元、占比34.48%,设备投入1,312.30万元、占比2.07%,开发实施费用33,268.00万元、占比52.42%,铺底流动资金7,000.00万元、占比11.03%。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30,380.06万元,其中用于场地投入21,597.76万元,设备投入1,312.30万元,开发实施费用7,470.00万元。本项目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项目资金 | 占比 | 使用募集资金 |
1 | 项目场地投入 | 21,880.18 | 34.48% | 21,597.76 |
1.1 | 工程建造 | 17,651.49 | 27.81% | 17,651.49 |
1.2 | 工程建造其他费用 | 2,816.57 | 4.44% | 2,816.57 |
1.3 | 预备费 | 1,412.12 | 2.23% | 1,129.70 |
2 | 设备投入 | 1,312.30 | 2.07% | 1,312.30 |
2.1 | 硬件设备 | 1,193.30 | 1.88% | 1,193.30 |
2.2 | 软件 | 119.00 | 0.19% | 119.00 |
3 | 开发实施费用 | 33,268.00 | 52.42% | 7,470.00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7,000.00 | 11.03% | - |
5 | 项目总投资 | 63,460.48 | 100.00% | 30,380.06 |
2、数智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33,596.51万元,其中项目场地投入13,864.26万元、占比41.27%,设备投入849.25万元、占比2.53%,开发实施费用18,883.00万元、占比56.21%。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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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4,713.51万元,其中用于场地投入13,864.26万元,设备投入849.25万元。
本项目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项目资金 | 占比 | 使用募集资金 |
1 | 项目场地投入 | 13,864.26 | 41.27% | 13,864.26 |
1.1 | 工程建造 | 11,184.78 | 33.29% | 11,184.78 |
1.2 | 工程建造其他费用 | 1,784.71 | 5.31% | 1,784.71 |
1.3 | 预备费 | 894.78 | 2.66% | 894.78 |
2 | 设备投入 | 849.25 | 2.53% | 849.25 |
2.1 | 硬件设备 | 764.25 | 2.27% | 764.25 |
2.2 | 软件 | 85.00 | 0.25% | 85.00 |
3 | 开发实施费用 | 18,883.00 | 56.21% | - |
4 | 项目总投资 | 33,596.51 | 100.00% | 14,713.51 |
3、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发行人在建工程账面价值889.50万元,主要为按照《工程项目施工准备函》的要求开展土方、护坡、降水等前期施工作业。
(三)项目名称与募集资金投入相匹配
本次募投项目为金融数字化解决方案研发及迭代项目、数智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为研发或升级迭代相关投入,募投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募集资金投入方面,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45,093.57万元,其中,项目场地投入35,462.02万元,占比为78.64%;设备投入2,161.55万元,占比为4.79%;开发实施费用投入7,470.00万元,占比为16.57%。从实质内容上看,在项目投资中,场地投入是为项目实施提供办公和研发空间,改善研发环境,设备投入均为与研发活动相关的软硬件投入,开发实施费用为直接研发投入,主要为研发人员薪酬,直接用于产品的研发、迭代,募集资金直接研发投入和研发相关投入占比高,项目名称与募集资金投入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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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事项提示情况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及“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三、其他风险”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中对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项目场地建设的风险予以补充披露,具体内容如下: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97,056.99万元(含本数),其中,项目场地投入35,744.44万元,占投资总额比例为36.83%,开发实施费用投入52,151.00万元,占投资总额比例为53.73%;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45,093.57万元(含本数),其中,项目场地投入35,462.02万元,占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78.64%,开发实施费用投入7,470.00万元,占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16.57%,募集资金对项目场地投入的占比较高。
虽然项目场地投入为项目实施提供办公和研发空间,改善研发环境,且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构成看,项目场地投入未占多数,但是本次募集资金对项目场地投入占比较高,将可能导致对开发实施费用等直接研发投入不足,进而可能影响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或可能导致募投项目的预期效果不能完全实现。”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查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等决策文件、本次募投项目投入明细表、《工程项目施工准备函》,访谈发行人相关负责人,了解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募投项目名称与募集资金拟投入实质内容相匹配,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进行重大事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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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之签章页)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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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周银斌 江昊岩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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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陈 亮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