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北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次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对应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80%,公司将对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的8,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04元/股,本次回购所需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67,536元,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17,907,602股变更为617,899,202股,注册资本将由617,907,602元变更为617,899,202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履行变更登记等相关程序。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力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青政大厦7层
3、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10-82652688
5、传真:010-82652116
6、邮箱:mail@northking.net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