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美新材: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强化权责利相统一、报酬与风险相对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根据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结合行业、地区薪酬水平,2023年拟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1、非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3000元/月(税前)的标准领取董事津贴。除董事津贴之外,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职务薪酬,薪酬标准以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确定。
2、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12万元/年(税前)。
3、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按照3000元/月(税前)的标准领取监事津贴。除监事津贴之外,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职务薪酬,薪酬标准以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确定。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
工资按标准每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评结果,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在年末发放。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和发放。
3、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4、本方案在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