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美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3-100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参与可转债转股,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控股股东增持或者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号)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公开发行了8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上述可转债于2022年3月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豪美转债”,债券代码“127053”。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相关法规的规定,“豪美转债”的转股期自2022年7月28日起。其初始转股价格为21.51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17.97元/股。
自2022年7月28日开始转股以来,截至2023年11月16日,“豪美转债”合计转股1,817,126张,转股数量为10,110,873股。其中转股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3,847,400股,新增股份6,263,473股,导致公司总股本由开始转股前的232,770,000股增加至239,033,473股,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64.53%被动稀释至62.84%。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自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0日,公司可转债新增转股908,4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转股数量为5,054,860股,其转股来源全部为公司新增股份。公司总股本由2023年11月16日的239,033,473股增加至2023年11月20日的244,088,333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62.84%被动稀释至
61.54%。
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广东豪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住所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桂江路口桂江立交桥侧大楼二层201号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南金贸易公司 | |||
住所 | 香港上水新丰路55-57号1楼B座 | |||
信息披露义务人3 | 清远市泰禾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住所 | 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65号豪美大厦主楼15层01号 | |||
信息披露义务人4 | 董卫东 | |||
住所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东豪美村东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11月20日 | |||
注: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一致行动人。 | ||||
股票简称 | 豪美新材 | 股票代码 | 002988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 | 增持/减持股数(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广东豪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被动稀释减少0.77 % | ||
南金贸易公司 | - | 被动稀释减少0.51 % | ||
清远市泰禾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 被动稀释减少0.02 % | ||
董卫东 | - | 被动稀释减少0.01 % | ||
合 计 | - | 被动稀释减少1.3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可转债转股导致股本总额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广东豪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88,729,600 | 37.12% | 88,729,600 | 36.3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8,729,600 | 37.12% | 88,729,600 | 36.3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南金贸易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58,707,000 | 24.56% | 58,707,000 | 24.0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8,707,000 | 24.56% | 58,707,000 | 24.0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清远市泰禾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1,915,141 | 0.80% | 1,915,141 | 0.7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915,141 | 0.80% | 1,915,141 | 0.7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董卫东 | 合计持有股份 | 855,100 | 0.36% | 855,100 | 0.3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55,100 | 0.36% | 855,100 | 0.3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合计 | 150,206,841 | 62.84% | 150,206,841 | 61.54% |
注: 2023年8月25日广东豪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金贸易公司与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代表赤钥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分别转让公司普通股7,000,000股、4,660,000股。详见公司2023年8月26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尚未完成过户,表中对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比例等测算、对比数据仍包括上述拟协议转让股份。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股份,并全部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详见公司2023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516,399股。详见公司2023年7月4日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截至2023年11月20日,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转股3,847,400股,剩余5,668,999股,剩余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2.32%。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本次权益变动系被动稀释,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