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美新材:关于子公司及董事长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暨安全事故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3-12-12  豪美新材(002988)公司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及董事长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暨安全事故进展公告

2022年4月3日,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美特材”)熔铸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详见公司2022年4月6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2023年12月8日,全资子公司精美特材、公司董事长董卫峰收到清远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2022年4月3日上午11时,精美特材熔铸二车间发生深井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100万元。经调查认定精美特材、公司董事长董卫峰对爆炸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相关规定,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精美特材人民币110万元罚款、董卫峰25.0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事故发生后,公司全面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公司及精美特材厂区的熔铸车间进行停产整改,并严格按照政府各职能监管部门要求落实了整改措施,积极配合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专家组以及政府各职能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公司组织各厂区和分、子公司对照国家标准、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及时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生产人员安全培训,进一步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避免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对公司的影响

精美特材熔铸车间于2022年7月份开始复工复产,详见于2022年7月29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安全事故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目前精美特材生产经营正常,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公司和精美特材的正常持续经营,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上述对精美特材和董卫峰先生的行政处罚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1条、第9.5.2条、第9.5.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