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美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豪美新材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于2023年12月6日对豪美新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情况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23年12月6日
2、培训地点:豪美新材会议室
(二)培训主讲人及培训对象
1、主讲人:光大证券保荐代表人申晓毅
2、培训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围绕包括2023年减持新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在内的2023年新出台的法规以及最新的证券市场违法违规处分案例,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点、信息披露要求、融资规则等方面进行讲解和说明。
二、培训效果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上市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豪美新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监管动态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有助于豪美新材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申晓毅 邓 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