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美新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10  豪美新材(002988)公司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9日(星期二)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卫峰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49,379,8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24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3人,代表股份149,351,7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23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8,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1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378,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2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943%;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0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377,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2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708%;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2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磊、黄凌寒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