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美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查股网  2024-03-06  豪美新材(002988)公司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3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卫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审议及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