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美新材: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南金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南金贸易”)的通知,获悉南金贸易将其质押给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广州农商银行佛山分行”)的部分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并再次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解除日 | 质权人 |
南金贸易 | 是 | 2082 | 38.52% | 8.40% | 2022年9月20日 | 2024年7月11日 | 广州农商银行佛山分行 |
合计 | - | 2082 | 38.52% | 8.40% | - | - | - |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南金贸易 | 是 | 2082 | 38.52% | 8.40% | 否 | 否 | 2024年7月12日 | - | 广州农商银行佛山分行 | 向第三方提供担保 |
合计 | - | 2082 | 38.52% | 8.40% | - | - | - | -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南金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南金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质押数量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合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合计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南金贸易 | 5404.70 | 21.80% | 3282 | 60.72% | 13.24% | 0 | 0.00% | 0 | 0.00% |
广东豪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8172.96 | 32.96% | 3600 | 44.05% | 14.52% | 0 | 0.00% | 0 | 0.00% |
清远市泰禾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191.5141 | 0.77% | 0 | 0.00% | 0.00% | 0 | 0.00% | 0 | 0.00% |
董卫东 | 85.51 | 0.34% | 0 | 0.00% | 0.00% | 0 | 0.00% | 0 | 0.00% |
合计 | 13854.6841 | 55.87% | 6882 | 49.67% | 27.75% | 0 | 0.00% | 0 | 0.00% |
二、其他说明
1、南金贸易本次股份质押用途是为第三方提供担保,与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无关。
2、南金贸易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不会对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影响,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南金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质押股份情况,若出现平仓风险,公司将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附件:公告原文